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:
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市(县)土地管理局(以下简称甲方),法定地址 ;邮政编码 ;法定代表人:姓名 ;职务 。
(以下简称乙方),法定地址 ;邮政编码 ;法定代表人:姓名 ;职务 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。
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,面积为 平方米。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。附图已经甲、乙双方确认。
本文档共1756字。
下载完整文档;
您需要有企业H5账号,并且 登录 后即可查看或下载隐藏部分的内容。